2022年底前,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
10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明确提出:
推动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应用频次高的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社保、户籍、税务等领域数据纳入共享范围,提升数据共享的稳定性、及时性。
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常用电子证照全国互认共享,加快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和跨地区、跨部门互认。
27个省社保系统切换至全国系统
2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2021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今年1月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截至目前,已有27个省发文,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
此前人社部官网发布《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实现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数据互联互通。主要内容如下:
1、建立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统一平台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信用记录,将严重失信人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2、普遍实现跨地区持卡应用,并与政府其他公共服务实现“一卡通用”。
3、完善地方社保系统,纵向实现上下级信息系统对接和互联互通,横向实现与本级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4、全国联网:2022年底前,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建成。
国办: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证照全国统一、互通互认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明确:
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
其中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常用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