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背景和历史沿革

2014年,全国共发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114起、死亡166人。其中,涉及特殊作业的事故51起、死亡82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44.7%和死亡总人数的49.4%;
今年1-4月,全国共发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31起、死亡51人。其中,涉及特殊作业的事故15起、死亡29人,分别占总起数的48.4%和死亡总人数的56.9%。
特殊作业环节是化工企业事故的重灾区。


(一)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980年以(1980)化调字第1488号文发布,1991年修订后以(1991)化劳字第247号文发布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总共二十章445条,第七章《防火防爆》规定了动火用火作业;第十二章《施工与检修》规定了设备内作业、抽加盲板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第十七章《厂区交通》规定了断路作业。


(二)化工行业标准
上世纪90年代,原化工部技术监督司把建国以来在化工系统发生的多人伤亡事故(当时定义为一次性死伤超过3人及以上的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现55%的多人伤亡事故发生在检修作业中。因为检修工作时人员相对较集中,检修时涉及到与生产的衔接,且涉及多种特殊作业,如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内、吊装等,且化工行业本身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
原化工部技术监督司对事故整理分析得出八种最易发生事故的作业种类
而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时发现,一些中小型企业尚未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有的企业内部规定不严、不细、不规范,甚至不科学
因此,原化工部决定,要搞好化学工业的安全管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尽快为企业制定统一、科学、严密的安全技术规程。这也就是八个作业安全规程的制定初衷


(三)国家标准
2010年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编写要求,并指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为主要起草单位。
2011年3月,标准起草工作启动。
2012年4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了特殊作业安全规范送审稿的审查会,形成标准报批稿。
2014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4年第19号公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包括以下八项特殊作业:
动火
进入受限空间(替代设备内作业)
盲板抽堵
高处作业
吊装
临时用电(增加)
动土
断路
“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法治,成为今年安全生产月的关键词。6月1日,《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的正式实施,正是对这个主题的最好呼应。
当前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大概有3万家,仅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到的员工就有800万~900万人,加之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则更多。化工行业的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从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不仅仅是级别升了,尤为重要的是具有了强制性。如果化工企业都能严格贯彻执行,涉及特殊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会得到有效控制。
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具有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是法律的组成部分。
——企业必须自觉落实《规范》要求,保证安全生产
——政府安监部门必须做到依此《规范》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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